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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旅客在抵达曼谷国际机场之前,都须填写海关申报表,申报携带人境的外币数额,违法者可能会被逮捕、控诉或没收超额部份的金钱。
出人境时可携带泰币金额不得高于五万铢。
2、盗版著作物品不准携带入境。即使是合法著作如图画、录音带、电脑软件、美术品等,每-著作品每人以携带-份人境为限。严禁携带麻醉剂、毒品、色情书刊及武器等。
3、泰国曼谷机场内行李转盘附近装有蓝色免费电话,遇有突发状况可利用电话与外界联络。
4、泰国文化局、野生动物保护局、海关署、泰国政府旅游局、以及泰国大使馆、领事馆或海外代表办事处,都可取得关于外汇管制及管制项目规定的手册,并告知购买那些物品,在离境前,得向泰国相关的政府机构申请核准。
5、在泰国购买体积较大需特别包装之佛像、古董、艺术晶(小型纪念品除外),一定要先向有关主管机关或商店取得输出许可证明,以便在离境时提交海关检查。 旅客可从免税商店购买一瓶酒(1公升)、一条烟(二百支),以及其它私人用品(例如一个照相机、一个摄影机,个人佩戴之珠宝装饰品等)出境。 6、即使是同团队友、领队或导游提出之要求,亦不应受托带行李,以防因挟带如毒品、枪械等违禁品,触犯法律。
请注意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 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