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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5000
一、申请探亲签证
持此签证者,除特殊说明外,可前往所有申根协议国。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1、其在卢森堡的亲属应该提供生活担保书。
2、 用英文填写签证申请5张,交照片5张。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二、自费赴卢森堡留学签证
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除特殊说明外,可前往所有申根协议国。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1、其在卢森堡的亲属应该提供生活担保书。
2、用英文填写签证申请5张,交照片5张。
3、就读院校入学通知书。
4、经警察局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三、因公务赴卢森堡签证
申请签证所需的材料:
1、其在卢森堡的亲属应该提供生活担保书。
2、用英文填写签证申请5张,交照片5张。
3、提供邀请函电。
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四、签证的申请
1、由申根协议国家发出的签证,除特殊说明外,可用于任何申根国家,申根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等国,签证的最长停留期限为90天。
2、签证可由主要前往的申根国家的领事馆(不一定由第一个入境国家的领事馆)按所管辖的领区范围负责签发。
3、持(外交、公务等)因公护照,须经中国有关部委或外事办提出签证申请,持因私普通护照由本人提出签证申请。
五、申请签证的材料
申请人必须按签证类别的不同准备相应的资料,具体要求请阅“签证类别”栏,使领馆签证处或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需要补充的任何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全部材料备齐递交后同样有被拒签的可能。
请注意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 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