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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签证规定
除英国、日本、美国共同利益国家、欧洲共同体国家等少数国家的居民外,入境者须持有签证。
中国公民因公务申办签证需1周时间。要求提供的照会或公函上,应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邀请单位名称和邀请函电,需交照片2张,填写签证申请表2张。表格需用黑色笔、大写字母填写,所列各项不能漏填,国内地址要详细。申请签证前,持照人需在护照上签名。旅行者须持有返程机票,并须持有足够的货币供其在境内逗留。
自1997年10月23日起,获得返签条者,可直接赴津巴布韦。津巴布韦方一般发给3个月的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凡经津去第三国者,如订妥联程机票,不出机场,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签证。
过境签证的有效期间同入境签证,停留期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确定。
二、申请商务签证所需的材料:
1、有申请人签名的有效中国护照。
2、注明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的照会或公函。
3、来自津巴布韦方面的邀请单位名称和邀请函电。
4、用黑色笔、英文大写字母填写签证申请表2张,照片2张。
5、使领馆有权在个别情况下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
请注意
※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预计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后续旅程安排所造 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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